Bsport贵州省群多当局关于修订贵州省征占用林地补充用度办理措施的断定林木

发布时间:2023-06-15 18:44:4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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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sport(2004年6月30日贵州省国民当局第20次常务集会审议通过2004年7月1日贵州省国民当局令第78号宣告自2004年8月1日起推行)

  一、将第二条第一款改正为:“举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扶植工程,应该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征、占用林地的,应该依法处置林地操纵手续”。删去原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款林木。

  二、将原第五条第二款调治为第四条第二款,并改正为:“林地补充费、林木补充费支拨给被征、占用林地的悉数权人或者操纵权人”。第四条第二款调治为第四条第三款,并改正为:“且自占用林地的,应该缴纳丛林植被光复费;对林木变成损害的,应该对被且自占用林地的悉数权人或者操纵权人支拨林木补充费”。第四条第三款调治为第四款,并改正为:“屯子村民遵照原则程序扶植住屋,依法操纵全体林地作宅基地的,丛林植被光复费的征收程序遵照国度相合原则施行”。

  三、将第五条第一款改正为:“征、占用林地的,丛林植被光复费由省国民当局林业主管部分掌握预收”。扩展第二款:“且自占用防护林和特种用处林地,且自占用其他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丛林植被光复费由省国民当局林业主管部分掌握预收;且自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处林地以表的其他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10公顷以下的,丛林植被光复费由市(州)国民当局、地域行署林业主管部分掌握预收;且自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处林以表的其他林地面积2公顷以下的,丛林植被光复费由县级国民当局林业主管部分掌握预收”。

  四、将第六条改正为:“丛林植被光复费征收程序遵照光复不少于被征用或者占用林地面积的丛林植被所须要的考察筹划策画、造林造就等用度审定。实在征收程序如下:

  (一)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收取6元;

  (三)防护林和特种用处林林地,每平方米收取8元;国度要点防护林和特种用处林地,每平方米收取10元;

  各式林地地类规定为国度公益林的,应该遵照国度要点防护林原则的程序收取;规定为地方公益林的,应该遵照防护林原则的程序收取”Bsport。

  五、将第十条改正为:“征、占用都会以及都会筹划区内的林地,丛林植被光复费遵照原则程序2倍收取;林地补充费和林木补充费应该高于本主见第七条、第八条原则的程序,实在主见用该程序再乘以2―10倍”。

  六、将第十二条改正为:“丛林植被光复费属于当局性基金,纳入同级财务基金预算处分,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用于林业主管部分构造的植树造林、光复丛林植被,年终赢余结转下年操纵操纵。实在操纵主见由省财务、林业主管部分另行同意”。“收取丛林植被光复费操纵省财务主管部分同一印造的当局性基金单子”。

  七、将第十三条改正为:“省国民当局林业主管部分收取的丛林植被光复费,遵照省、地(州、市)、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分二、二、六比例分拨,通过省财务专项变化支拨返还被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所正在地的地(州、市)、县(市、区)财务部分”。

  九、将原第十六条调治为第十四条,并改正为:“林业主管部分和其他国度坎阱做事职员滥用权柄、越权审核审批林木、多收、减收、免收、缓收,或者遮蔽、扣留、调用、坐收坐支丛林植被光复费以及玩忽责任、徇私作弊,尚不组成犯法的,对直接掌握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义务人依法予以行政处分”。

  本决策自2004年8月1日起推行。《贵州省征占用林地补充用度处分主见》遵循本决策作相应修订,从头宣告。

  第一条为了加紧林地处分,确实掩护林地资源,爱护林地、林木悉数者和谋划者的合法权力,有利于丛林资源的合理应用和各项扶植工作的进展,遵循《中民共和国丛林法》及相合公法、法则,联合我省本质,同意本主见。

  第二条举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扶植工程,应该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征、占用林地的,应该依法处置林地操纵手续。

  第三条征、占用林地补充用度项目蕴涵丛林植被光复费、林地补充费林木、林木补充费和安排补帮费。

  第四条依法征、占用林地的单元和局部应该缴纳丛林植被光复费,支拨林地补充费、林木补充费和安排补帮费。

  且自占用林地的,应该缴纳丛林植被光复费;对林木变成损害的,应该对被且自占用林地的悉数权人或者操纵权人支拨林木补充费。

  屯子村民遵照原则程序扶植住屋,依法操纵全体林地作宅基地的,丛林植被光复费的征收遵照国度相合原则施行。

  且自占用防护林和特种用处林地,且自占用其他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丛林植被光复费由省国民当局林业主管部分掌握预收;且自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处林地以表的其他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10公顷以下的,丛林植被光复费由市(州)国民当局、地域行署林业主管部分掌握预收;且自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处林以表的其他林地面积2公顷以下的,丛林植被光复费由县级国民当局林业主管部分掌握预收。

  第六条丛林植被光复费征收程序遵照光复不少于被征用或者占用林地面积的丛林植被所须要的考察筹划策画、造林造就等用度审定。实在征收程序如下:

  (一)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收取6元;

  (三)防护林和特种用处林林地,每平方米收取8元;国度要点防护林和特种用处林林地,每平方米收取10元;

  各式林地地类规定为国度公益林的,应该遵照国度要点防护林原则的程序收取;规定为地方公益林的,应该遵照防护林原则的程序收取。

  (二)征、占用乔木林地、竹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为旱地年产值的2―5倍;

  土地年产值,由县级国民当局土地行政主管部分会同相合部分遵循被征(拨)耕地的前3年均匀年产值及其种别、种种作物的主、副产物终年产量,参照国度收购牌价和商场价钱归纳拟定,报同级国民当局准许。

  1.幼龄林(蕴涵未成林地苗木)为上一年度单元面积工程造林所需用度及抚育、管护统统投资的2倍;

  2.中龄林,近熟林为被征、占用林地上木料产值的1倍;成熟林为被征、占用林地上木料产值的0.5倍。木料产值按本地上一年度同类木料的均匀出卖价乘以林木蓄积量。

  (二)特种用处林、防护林为本条第(一)项第2目中龄林、近熟林补充程序的2倍。

  2.收益初期、没落期的经济林为本地同类经济林收益盛期上一年度年产值的2倍;

  (五)苗圃地苗木为本地同树种上一年度商场单株均匀出卖价乘以株数总价格的2倍。

  (六)竹林(含笋用林)为被征、占用林地上竹(笋)林产值的2倍。竹林产值以本地上一年度的单株均匀出卖价乘以总株数;竹笋产值以本地上一年度均匀亩产量乘以出卖价。

  第九条安排补帮费遵照《中民共和疆域地处分法》及相合公法、法则的原则处置。

  第十条征、占用都会以及都会筹划区内的林地,丛林植被光复费遵照原则程序2倍收取;林地补充费和林木补充费应该高于本主见第七条、第八条原则的程序,实在主见用该程序再乘以2―10倍。

  第十一条被征、占用林地须要采伐林木的,应该依法处置林木采伐许可证,凭证采伐。采伐的林木归被征占用林地的林木悉数权人。

  第十二条丛林植被光复费属于当局性基金,纳入同级财务基金预算处分,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用于林业主管部分构造的植树造林、光复丛林植被,年终赢余转下年操纵操纵。实在操纵主见由省财务、林业主管部分另行同意。

  第十三条省国民当局林业主管部分收取的丛林植被光复费,遵照省Bsport、地(州、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分二、二、六比例分拨,通过省财务专项变化支拨返还被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所正在地的地(州、市)、县(市、区)财务部分。

  第十四条林业主管部分和其他国度坎阱做事职员滥用权柄林木、越权审核审批、多收、减收、免收、缓收,或者遮蔽、扣留、调用、坐收坐支丛林植被光复费以及玩忽责任、徇私作弊,尚不组成犯法的,对直接掌握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义务职员依法予以行政处分。Bsport贵州省群多当局关于修订贵州省征占用林地补充用度办理措施的断定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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